第(1/3)页 没有多想。 王砚明继续看向第五场,书判一道。 “有里民甲,以田质于乙,约三年赎还。” “逾期不赎,乙遂售田于丙,甲后赀至,欲原价取赎,丙不与,相争至官。” “据律拟判。” 他看了一眼,提笔就写。 这道题考的是《大梁律》里的典当,买卖,赎回的规矩。 他以前在张府当书童的时候,跟着张举人看过一些律法方面的书,加上之前范子美赠他那本名公书判清明集上也学过,所以,答起来不算难。 想了想,他写道: “查《大梁律.户律田宅》有载,典卖田宅,三年不赎者,听主抽赎。” “若业主无力取赎,听其别卖,今甲逾期不赎,乙售田于丙,于律无违,甲既已逾限,不得以原价强赎。” “但,念其困于饥馑,非有意赖账,准丙收赎价,田归甲,另加利银若干,以偿乙,丙之损。” 写完之后,他检查了一遍格式。 判文的格式有讲究,先引律,再断案,最后下判。 不能太长,不能太短,要简练明断。 他觉得自己的判文应该还算干净。 放下笔。 沙漏里的最后一粒沙落下来。 鲁教授眼神示意了一下,裴训导立刻站起来,敲了一下锣。 “停笔。” “交卷。” …… 王砚明把卷子从桌角拿起来。 吹了吹墨迹,折好,走到讲台前,双手递过去。 鲁教授接过来,看了一眼封面的名字,放在旁边,面无表情。 王砚明转身走了。 走出明伦堂的时候,阳光正好照在脸上。 他眯了一下眼睛,深吸一口气。 张文渊从后面追上来。 脸上的表情,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。 “砚明,你那个判文怎么写的?” “我写的是,田归丙,甲赔钱。” “对不对?” “差不多。” “差不多是什么意思?” “意思是你及格了。” 张文渊长出一口气,肩膀一下子塌下来,整个人矮了半截。 “及格就行,及格就行。” 李俊走出来,脸色正常,看不出考得好不好。 范子美最后一个出来,吊着胳膊,走得慢悠悠的,脸上带着笑,像刚遛弯回来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