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刚才十字路口那一枪已经证明了,何应钦的人已经渗透进了西安城。他们披着东北军或者西北军的皮,混在这座城市的几十万驻军里面,随时准备制造混乱。 现在的问题是,这些人知不知道戴笠被关在哪里? 大约过了两个小时,门外传来了脚步声。锁链哗啦一响,房门被推开了。 一个穿西北军军装的年轻士兵端着一个木托盘走了进来。托盘上放着两个粗瓷碗,一碗是面条,上面卧着一颗荷包蛋,另一碗是酸菜汤,还有两个杂粮馒头。 “吃饭了。” 士兵把托盘放在方桌上,转身就要走。 郑耀先没有看饭菜,他在看这个人。 年轻,大约二十出头,脸上有冻疮,手指头上全是裂口子,指甲缝里嵌着黑泥,这是一个标准的西北农村兵,在这个季节,这种兵满大街都是, 但有两个细节不对。 第一,他端托盘的时候,左手的中指和食指在微微颤抖,不是因为冷,因为他的右手很稳。单手抖,是紧张。 第二,他放下托盘之后转身的那一瞬间,视线往方桌上扫了一下。一个送饭的兵没有理由去关注饭菜放下之后的状态,除非那饭菜里有文章。 郑耀先低下头,装作在看饭菜的样子。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。 面条的香味很正常,热腾腾的碱水面条味道。荷包蛋也没问题,但酸菜汤里,在那股浓烈的酸味底下,有一丝极其微弱的苦味。 苦杏仁的味道。 氰化物。 郑耀先的后脊梁一阵发凉。他的手没有动,脸上的表情也没有变化。他甚至还伸手拿起了一个馒头,掰开来看了看里面,然后放回了托盘上。 那个士兵已经走到了门口。 “等一下。”郑耀先开口了,声音很随意,“这汤有点凉了,能不能给我换一碗热的?” 士兵停下脚步,回过头来。他的眼神和郑耀先对上了, 就在那一瞬间,郑耀先看清了他眼睛里的东西,不是一个普通农村兵应该有的眼神,那是杀手的眼睛,冷而亮,底下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决绝。 他不是西北军的人。 郑耀先的身体在大脑做出判断之前就动了。他的右手猛地按在桌面上,同时左手抄起了桌上的粗瓷碗。碗在桌角上磕了一下,碎成了三瓣,最大的一瓣有锋利的尖角,像一把天然的短刀。 士兵的反应也快。他的右手已经伸向了靴筒,那里面显然藏着武器, 但郑耀先更快。 他没有正面冲过去,而是一脚踢翻了方桌。桌子带着托盘一起飞向了那个士兵。热面汤泼了一地,酸菜汤的碗在半空中翻了个个儿,毒液飞溅。 士兵侧身躲开了飞来的桌子,但他的注意力被分散了半秒钟,就是这半秒钟的时间,郑耀先已经贴到了他身前。 瓷片从左到右,精准地划过了他的颈侧。 一道血线瞬间绽开。 士兵的眼睛猛地睁大了,嘴巴张开想喊,但喉咙里只发出了一个含糊的气泡声。他的手从靴筒里抽出来的是一把短柄匕首,刀刃在灯光下闪了一下,但他已经握不住了。 郑耀先一把夺过匕首,同时用另一只手捂住了他的嘴,把他慢慢放倒在地上。 整个过程不到三秒钟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