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春秋时期,子产铸刑书于鼎公之于众,这是春秋的第一部公开的“刑法”,直接挑战了“刑不可知”这个观点。 而叔向,晋国晋平公的太傅,被孔子称赞为‘古之遗直’(上古秉公执法),在春秋,他与子产,晏婴并称为三大贤臣! 而叔向呢,明显就是反对子产这个行为的,于是他就说出了这句赫赫有名的话,“刑不可知,威不可测,则民畏上也”。 后世来看,这话简直可笑,因为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告知你,不要去犯这个罪,当然是要普法的。 (我们有一条法律,争议很大,就是有悖于这个精神,一旦你普法,反而效果被背道而驰,大家想想是哪一条,请课代表发言) (写出那样法律的砖家,只能说,做法律工作的一定要有法律常识。。。) 但是在春秋,乃至秦汉等等看来,这只是法家的基本精神,也就是,律法是用来向下管理用的。 方问这一问,问的非常的深,张释之是个绝顶聪明的人物,又是法家人士,当然一句话就听懂了方问这是在挑战法家的基本理念。 张释之很难受。 这就好比儒学宗师荀子,教出了两个法家人士。 而严苛的法家也诞生了张释之这样宽和的人。 必须值得一提的是,张释之走方问的路线,并非完全是溜须拍马,逢迎上意,他在汉初本来就是这么做的,由此可见,张释之是见证了底层的黔首在这样的律法精神下,过的多么的痛苦,多么的想要结束这一切。 所以,他才会走宽和的路线。 等于说,张释之从理论上,解释不清法家的理念为什么不对,但是,他起码知道——,事实是错的! 这就好像,儒家说不清儒家理念怎么就不对了。 但是,井田制,分封制,就是错的离谱了,这是不可争议的事实! 张释之低着头,没有说话。 方问也没有为难他,让一个法家学生,自己打法家的嘴巴,这种行为太难受了,于是方问平心静气,解释道,“张释之,如果你实在不懂为什么要这么做,那我换个角度说。” “管理黔首的目的,本身就是为了使得朝廷长治久安,对不对?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