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叔叔当初会被诬陷,就是因为他的研究触碰到了某些人的利益,甚至动了想去美利坚寻求突破的念头。 可华国呢? 华国现在的电子工业,比毛熊国还要落后。 就算叔叔真的来了这里,他能干什么? 这里有他需要的设备和实验室吗?” 她不是不信刘海中,是不信现实。 一个连淘汰设备都要花大价钱买的国家,怎么能支撑得起叔叔那样前沿的研究。 刘海中一看塔莎那眼神,就知道这娘们不信。 看来是时候拿出点真东西,让这洋娘们开开眼了! 不然这帮人总以为华国啥都没有,狗眼看人低! 但拿什么东西,得好好琢磨琢磨。 太超前的不行,到时候这娘们没见识,还以为骗她。 刘海中直接在系统搜索:“查!1962 年,全世界最先进的集成电路是什么水平?” 答案瞬间跳出来 ——18 颗晶体管的手搓硅基芯片,能同时执行 9 个基础任务。 刘海中嘴角抽了抽:尼玛,这也太落后了! 立刻进系统商城,翻箱倒柜地找。 扒拉了半天,终于翻出个1963 年阿美莉卡生产的收音机。 这玩意儿在后世就是个破烂,可在这会儿,绝对是顶尖的好东西! 三下五除二就把外壳给卸了。 电路板上,一块指甲盖大小的芯片,肉眼可见的19 颗晶体管! 行了,就拿这个,给猫熊娘们一点小小的震撼! 刘海中攥着它,嘴角勾起一抹笑。 “你是不是觉得,在我们国家搞你叔叔那类研究,特可笑?” 塔莎几乎要冲口而出 —— 是,太可笑了。 可话到嘴边,又硬生生咽了回去,只勉强扯了扯嘴角:“没有,你想多了。” “呵呵。” 刘海中低笑一声,撑着床板坐起身,随手拉过搭在床沿的衣服,假装在口袋里摸索了半天。 他故意卖了个关子,直到塔莎的目光忍不住往他手上瞟,才慢悠悠地抬手拿出来,在她眼前晃了晃: “小娘们,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真家伙。” 塔莎皱起眉,眼神里满是疑惑:“这是什么东西?” “这,就是你叔叔心心念念想研究的玩意儿,也是他宁愿顶着‘叛国’的名头,也要去阿美莉卡学的东西。” 刘海中盯着她的眸子,一字一句道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