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“阿超,你看洞口也堵好了,呵呵,你是不是……” 折腾了三天两夜,他们现在就想啃口热肉,再踏踏实实睡个好觉。 王超笑了笑,把枪往背上一甩:“放心!半个钟头后,我肯定扛野猪回来!现在你们把外头的狼尸都拖进来,皮剥了,肉腌起来做烟熏,回去之后分了,狼皮也都给你们!” “哈哈!那就多谢了!” “烧水等着”。 王超说完,拿着56半从山洞里走出来。 上一世在这里足足待了十五年,方圆两三公里的地形他都能摸得一清二楚。 也正因如此,他没打算带上黑豹。 这周围哪里有野猪群,哪里是野猪常走的兽道,他也是一清二楚。 大晚上的,不便走远,直奔距离最近的那一群野猪,算下来也就两公里的路程,不算远。 这群野猪是附近的一霸,数量众多,领头的更是一头重达四百多斤的野猪王。 一群野猪长期霸占着溪流旁的一个大山洞,占据着水源宝地,就连黑瞎子都不敢轻易来这片水域喝水。 打着手电筒,朝着野猪洞的方向狂奔而去。 深山里只要有水源的地方,就满是野兽踩踏、啃食留下的痕迹,纵横交错的兽道比人走的路还要清晰。 脚步飞快,不过十二分钟,便精准摸到了野猪洞跟前。 这野猪洞够大,洞口能开进一辆大卡车,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腥臊臭味,刺鼻熏人。 洞口地面密密麻麻铺满了猪粪,脚步再轻、再小心,也免不了踩上几脚,黏腻的触感让人心里发膈。 洞口旁边的石块上爬满了苍蝇,这股子恶臭,比生产队的厕所还要难闻十倍。 屏住呼吸,抬手将手电筒的光柱往洞里照去。 光束所及之处,大大小小三十多头野猪横七竖八地躺在洞里酣睡,鼾声、哼唧声混在一起。 洞口周边方圆两三百米内,光秃秃一片,别说树木,就连一根野草都找不到。 王超目光扫过,很快锁定了洞口旁一处四米高的小石台,心里松了口气。 等会儿开枪惊动野猪群,往石台上爬去,便能避开野猪的冲撞,占尽地利。 轻轻将手电筒放在身侧的地面,端起手里的56式半自动步枪,瞄准洞里一头一百多斤的野猪脑袋,手指稳稳扣下扳机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