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但,可于判词中详述其兄养育之恩,弟弟平日之善,请朝廷酌情减等。” “依《大梁律》犯罪存留养亲之条,若其父祖父母老疾应侍,家无次丁者,可奏请存留养亲。” “此案虽无父母,却有兄长,兄长如父。” “若兄长愿养,或可比照此例。” “由刑部,大理寺议定。” 说完。 他抬起头,看向李蕴之道: “学生浅见,不知当否?” 李蕴之久久没有言语。 只是看着他,目光中带着复杂的神色。 良久,他忽然长长地吐出一口气,声音里带着几分感慨道: “好一个以正国法,兼存人情!” “你能在律,情,理三者之间权衡,既不废法,又不绝情,最后还能想到存留养亲之例,留出活路!” “这份思虑周全,便是积年老吏,也不过如此了!” 王砚明连忙道: “李先生过誉。” “学生不过是纸上谈兵。” 李蕴之摇摇头,说道: “纸上谈兵能谈成这样,已是不易。” 话落。 他顿了顿,又问道: “你方才说,弟弟若当时能忍一时之气,何至于此。” “那依你之见,这忍字功夫,该如何做?” 好家伙! 这可是问到点上了! 王砚明思索片刻,道: “学生以为,忍字功夫,根子在敬。” “程子云涵养须用敬,敬则心有所主,不为外物所动。” “弟弟若能时时存一敬字,敬兄长,敬嫂子,敬人伦,则争执起时,自能忍得。” “朱子言主一无适,心专于一,则怒不能迁,欲不能牵。” “此是平日涵养之功,非临时所能强为。” 李蕴之眼中光芒愈亮,追问道: “那若涵养未至,临时又如何?” 王砚明道: “临时则须省察。” “一念起时,便问自己。” “此念当乎?理乎?合于人伦乎?” “若皆不合,便当斩断,程子云,克己可以治怒。” “克己二字,便是省察之后的下手处。” 李蕴之听罢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