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她前几天被人杀了,死在了自己租的房子中。” 戴庆瞳孔一缩,不敢置信:“什么?不可能……” 李禹目光微闪:“事实就是这样,我们来学校,就是想了解相关方面情况。” 戴庆脸色变得凝重了些:“警官想问余同学的信息的话,可能找错人了,我和余静雅同学私下并不熟。” 李禹改变了话题:“戴教授结婚了吧?” “嗯,结婚四五年了。” “资料上显示,戴教授是青年教授,今年才34岁,还真是年轻有为。” 这话从一个比他年轻很多的人口中说出,多少让戴庆感觉怪异。 “虽然我没了解过戴教授的资料,但戴教授和余静雅,关系不一般,不熟是不可能的吧?” “什么意思?” 李禹淡淡一笑:“那就直白点,戴教授和你的学生,有没有不正当关系。” 戴庆一怔,面色严肃了些:“这位警官,虽然我知道你们想破案立功,但警方调查案情,不能光靠主观臆测。” “根据«治安管理处罚法»第42条,随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属于是违法的。” “而且根据我国«刑事诉讼法»侦查询问规则,侦查机关不得随意主观臆断。” “这一次只在私下沟通,我就当做警官是在玩笑,但若是传了出去,侵犯了我的名誉权,我是会追究法律责任的。” “另外,公民隐私权«民法典»第一千零三十二条,我私人交往生活,只要未触犯刑法,就属于被保护的隐私权范畴,警方无权揣测,盘问。” 戴庆下巴上抬,直视李禹:“哪怕我私人作风和生活若是有问题,也不属于刑侦管辖范畴。” “能牵扯上刑事,就要证明我和案件有关系,所以警方要先拿出确切的证据,来指向我,这样才有管辖追问我私人生活的权力。” 戴庆的一番话掷地有声,条理很清晰。 姜旭在后面面色微妙,果然,能学法的,一般来说,都和普通刑事走访不同,对方会去攻击你的不严谨。 然后非常官方片面的回答,感觉说了很多,最后收获极少。 再加上李禹确实说的太直接了,这种教授级别的,名誉看的很重的。 第(2/3)页